吴晗(1909-1969),历史学家。

              论文化杀戮 
                       (吴晗  原载上海1946年《民主周刊》第四十四期)

     在二百多年前,清朝政府为了贯彻奴化政策,曾经严厉执行一个长时期的文化杀戮,旧书新书凡是有涉及外族的地方,一律修改,有诋毁的地方,全书抽毁或禁行或全毁。现存的作者一被举发,充军,杀头,籍没连接一大套。留下来的成绩是一大部经过抽改,经过“消毒”(民族思想)的四库全书,一大套禁毁书目,和几万万被压迫人民的仇恨。

  清朝政府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它是少数民族,单凭一点有限的武力,和由这武力所缔构的穷凶极恶的专制政权,来奴役广大的人民。它害怕文化,害怕人民的民族思想,越想越怕,恐慌得不得了,才来这一手文化杀戮。

  在两千多年以前,西方的秦国用武力统一六国以后,害怕六国的遗民反抗,叛乱,在武力控制之下,执行全面的文化杀戮,焚书坑儒。所焚的书主要的是六国的文献,因为每一国的历史都记载着秦皇是如何无道,如何用欺诈残暴的手段来消灭他们的祖国,当然也记载着每一国家缔构的艰辛和伟绩。这些记载是激发民族思想的最好教材,是揭露征服者丑恶的最真实史料,所以非烧不可;读过这些书的人也非杀不可。六王毕,四海一,兵威极盛的秦始皇,表面上是横暴到无以复加,其实,也正说明了他的恐惧。

  前后两个史例,文化杀戮的史例,相同处是:第一,两个都是武力至上论者,也都是在人民前面的恐惧者。第二,都禁书、焚书、抽改书,作风相同。第三,一个制造文字狱,一个干脆的坑儒。第四,暴秦和清朝都是文化较低的民族,文化较低的民族而有武力,一方面妒忌而又悲哀,一方面就不免滥用武力了。结局呢,清朝政府越禁书,被禁的书愈被人珍视,保留下来成为后来民族革命的动力之一。秦朝呢?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继秦皇清祖而起的今贤,今天又在武力控制之下,执行全面的有史以来第三次文化杀戮了!

  开头是北平的七十七种期刊被封闭,广州的书报禁止入境令,接着是昆明的四十六种期刊被查禁,今天上海的周报,最为人民所喜爱的人民自己的刊物,又被迫停刊了。

  一个无声的中国被制造出现了,不许说话,偶语有禁,腹诽有刑,不许集会,不许结社,更不许游行请愿,据说太刺激了。

  跟着,封闭报纸期刊后,一个没有文化的新中国也在逐渐制造中!文化大概也是刺激的。
  
     假如和历史上的往迹并论,可以说无一不同。细心搜索不同处,也只有:第一,并非敌国,更非异族,这里面没有过去的民族思想问题在。第二,新时代造成了新形势,当局所恐惧的正是过去所没有的民主思想,因之今天文化杀戮的主要内容是杀害民主。第三,隔了两百年,隔了两千多年当然也有进步处,进步的地方是以时代的渣滓来代替时代文化,因之,有许多新作风,是为秦皇清祖所万万不能梦想的。

  说是取消检查制度了,把各种各样的木牌子卸了下来,代替检查制度的是邮费的猛涨,邮递的留难,画地为牢式的封锁,是书报摊的取缔,刊物的没收,印刷机构的奉命拒印,书店的被迫停闭,还有,是物价的高涨,一种慢性的窒杀。

  相对地,党办的官办的报纸期刊充满了各个都市,享受着无穷无尽的便利,色情的黄色刊物摆满了每个报摊,从根本来窒杀灭绝文化。

  可是,还是不行,尽管威迫,捣乱,民主刊物还是在原岗位上奋斗。于是,最后一手使出来了,说是要依法办理。什么法呢?还不是本店自造的法!

  有一个出版法,说是在修正中,修正公布了没有呢?当然没有。

  就依以前的旧出版法吧?办刊物要呈请登记,要中国国民党的宣传部和国民政府的内政部准许才准出版。一个自称民主的国家,出版刊物要得政府许可,已经够荒唐了,而且还要国民党的宣传部核准,更荒唐得不像话。就算这也是法吧,北平昆明上海等地的民主刊物也都已经依法呈请登记,而且依法出版了,是谁不立刻发给登记证,故意拖延到一年半载呢?是内政部和宣传部。那末,责任问题清楚得很,违法的是内政部和宣传部,应该依法制裁,予以玩忽职务,破坏法令的应得罪名。

  然而,法是本店自造的,内政部宣传部的负责人不但没有判罪,反而利用他们玩忽职务的功劳来执法了,一道命令说是这些刊物没有登记证,一律勒令停刊。

  于是北平没有声音了,安静得很。

  昆明也没有声音了。上海也跟着,周报停刊了,旁的几个硕果仅存的刊物也正在飘摇中,动荡中。

  这是历史上所没有的事情,世界各国所没有的事情!

  这是恐惧到极点的挣扎,这是一个政权没落前的丧钟!

  这一行为足够告诉全世界人民,在中国这国度里,所谓自由的意义,民主的意义。

  这一行为也足够证明是谁在破坏四项诺言,是谁在破坏政协决议。

  文化杀戮的后果是什么?秦皇清祖已经自食其果了!

  呼号、抗议过去已经太多了,今天,对付文化杀戮的唯一方法是请全国人民全世界人民来执行公正的裁判。